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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摹他人的自然生態或風景照可以嗎?

小Q是個熱愛設計、繪畫的學生,某天在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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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摹他人的自然生態或風景照可以嗎?

小Q是個熱愛設計、繪畫的學生,某天在網路上看到某知名攝影師放在網路上的自然生態、風景照,覺得該攝影師所拍攝出來所呈現的美感非常吸引小Q,於是挑了一張小Q特別喜歡的鯉魚照,拿起色蠟筆開始臨摹起該攝影師的照片,並在完成作品後將其裱框放到網路上販售。
請問小Q的行為是否侵害了攝影師的著作權?

Q:小Q臨摹攝影師的照片行為,是屬於改作行為?還是重製行為?
A:要看具體事實做個案判斷,但大部分情況會是屬於改作行為。(請參考之前文章)
依據攝影著作屬性來說,攝影著作大多數情況下是透過主題選擇、光影、光圈、焦距等等各項拍攝技巧,來達到攝影著作的原創性及創作性,與美術著作透過線條描繪、色彩選擇等性質有一定落差,因此在大多數臨摹攝影著作的行為下,多數會有個人的精神巧思及創作力在其臨摹的成品上表現,也因此臨摹攝影著作後的著作,通常與原攝影著作相比,會有一獨立的創作行為在裡面,也因此臨摹攝影著作後的著作,大多數為改作行為。
(詳見智財局105年10月4日電子郵件1050930函示)

Q:小Q並為求栩栩如生的描繪出生物特徵,而參考了該攝影師的著作,但僅就鯉魚照中的鯉魚作出臨摹,是否會侵害攝影師的著作權?
A:小Q如果僅就自然生物特徵做出臨摹(就是單純只針對"那條魚"來作繪畫啦!),並在其他背景、主題上並無抄襲攝影師的鯉魚照之攝影著作,應不構成著作權之侵害。

攝影著作係由主題選擇、光影之處理、修飾、組合或其他藝術上賦形之方法具有原創性,足以表達攝影人之思想及感情,而受著作權所保護。
但攝影著作的範圍不宜過度擴張至其所拍攝的對象,如著作權人就自然界之生態加以攝影後,即允許攝影者就該生物展現於相片中之生物姿勢、動作型態取得著作權,無異承認人類對於自然界之生態得藉由攝影紀錄而取得獨占之權利,會造成此後任何人均不得再就該種生物以相同角度或姿態加以繪製或拍攝的不合理現象。

所以如果小Q僅就鯉魚照片中之鯉魚作為寫真描繪之對象,加以臨摹,並以繪畫者本身藝術觀點及專業繪畫技巧呈現該照片中之自然生物,並沒有抄襲鯉魚照中所展現的空間、角度、光線等整體結合之思想及創意,則小Q的創作結果,應與攝影師的鯉魚照屬於各自完成之美術著作與攝影著作,並無侵害攝影師之著作權。

改作與重製舊文章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4000758336684376&id=1653268618100038

智財局105年10月4日電子郵件1050930函示:
https://topic.tipo.gov.tw/copyright-tw/cp-407-854705-49946-301.html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94 年智字第 20 號民事判決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NDV,94%2c%e6%99%ba%2c20%2c20061106%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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